CBA推多项改制:转会需付培养费 将设立工资帽
2018-07-23 13:04据篮球记者贾磊了解到的独家消息,CBA公司已经向各俱乐部下发了最新的球员注册及转会规定,其中包含统一格式的国内球员聘用合同和外籍球员聘用合同。
新推出的规则完善了目前CBA市场球员的聘用和转会规则,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
1。所有球员未来与俱乐部签订的合同都将按照CBA统一的合同模板进行签署;
2。国内球员与俱乐部的合同将被分为5个类别;
3。球员转会将受到严格的规则限制,球员效力的原俱乐部有权向该球员转会后所效力的新俱乐部收取培养费;
4。对于俱乐部自主培养出的优秀球员,俱乐部享有对球员优先续约的权利(最长时间12年);
5.CBA未来将在逐步改革中设立工资帽。
(由于这份具体的细则文件太长,我在这里为大家进行了简单的总结)
关于注册及转会
1。年度注册代表球员的归属。每个国内球员只能在一家CBA俱乐部进行注册,每年的注册时间是8月1日-8月31日;
2。各俱乐部每赛季国内球员注册名额为20人,年龄应在18岁以上,当年选秀球员以及注册截止日前完成租借手续的球员不占名额;
3。各俱乐部每年注册的港澳台球员不得超过2人;
4。各俱乐部每年可注册2名在NBL联赛打球的球员,但该球员必须曾在CBA联赛注册或者当年参加了CBA选秀未被选中。
(球员的注册将决定着该球员的归属以及未来哪家俱乐部享有优先签约权)
关于球员的转会及合同类别
新规定将国内球员的合同分为五类,并对每一类合同的薪水保障比例、签约年限、俱乐部行使优先续约权的条件、薪水涨幅都有了详细的明确规定。
这五类合同分为新秀合同、保护合同、常规合同、顶薪合同、老将合同。
简单来说,一个首次进入CBA的球员,如果20岁前和球队签约,可以签署两年合同,超过两年的合同最长也只能签到年满22岁,这份合同有60%薪水享有保障。
新秀合同年满之后,俱乐部享有优先续约权,俱乐部可以选择与球员签署B类合同或C类合同或允许球员转会。第二份合同的最长年限为5年,这份合同有80%薪水享有保障。
第二份合同到期之后,俱乐部仍然有优先留下球员的权利,但每支球队仅限3人,俱乐部需用球队顶薪的方式与球员进行续约,既全队最高薪水,且每年工资涨幅不低于10%,合同最长年限5年,薪水为100%完全保障。(如俱乐部向2名球员行使顶薪续约权,则该2名球员工资排名全队前两位,以此类推,最多3人。)
球队薪水排名前三位的顶薪球员,其年薪将至少比该俱乐部年薪排名第四位的球员多50万。
球队未行使顶薪续约权的球员可选择转会,但需新效力俱乐部向原俱乐部支付培养费。
34岁以上或在单一俱乐部效力12年以上的球员可与原俱乐部签署2年或2年以下的老将合同,俱乐部将不再享有优先续约权,球员可自主选择转会,并且新效力俱乐部不用向原俱乐部支付培养费,但新合同的年薪不得超过该俱乐部顶薪,未来不计入工资帽。
关于培养费的支付
1。球员合同期满后完成转会,新俱乐部需要向原俱乐部按照球员新合约的年平均工资(不含奖金)支付培养费。
2。大学生球员参加选秀被选中无须支付培养费,但如果是上大学前被认定为俱乐部自行培养的球员,在选秀中选中该球员的俱乐部在签约前需向原俱乐部支付培养费;各CBA、NBL俱乐部推荐参加选秀并被新俱乐部选中的球员,该球员新签约俱乐部需向原俱乐部支付培养费。培养费金额为球员新合同年平均工资的 40% (不含奖金)。
(如两俱乐部达成一致,原俱乐部可放弃收取培养费。)
关于球员签约及转会新规则推出的初衷
CBA公司对于本次新规则讨论及制定历时半年多的时间,相关负责人在谈到规则制定的初衷时表示:
1。制定标准合同的目的是:规范俱乐部与球员的权利义务关系,为联赛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标准合同的政策导向是:鼓励俱乐部培养年轻球员;在保护俱乐部自主培养的核心球员同时,适当放开球员流动。
关于新规则的争议:
尽管新规则CBA还没有官方对外公布,但已经引起了一些业内知情人的讨论,主要争议在于新规则中球员的转会受到了一定限制,明确了俱乐部之间支付培养费的条件,这势必会让球员在转会的过程中增加难度。
拿今夏的自由球员曾令旭举例来说。根据新规则,新疆队需要向山西队支付曾令旭新合同的平均年薪作为培养费。如果按照之前媒体曝出的3年2000万的合同计算,山西队有权向新疆收取六百万左右的培养费。这笔费用显然超出了新疆队的预算,如果把这笔培养费计算进去,新疆队给曾令旭开出的合同金额势必就会减少。
一位负责球员转会的经纪人表示:“新规则剥夺了球员的利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除了在球队效力了12年的老将,CBA以后就没有自由球员这个说法了,因为在这之前的每一次转会都要支付培养费。一名球员在一个俱乐部打上12年之后至少也要30岁了,很多球员已经过了签大合同的黄金期。”
不过对于这种观点,一位CBA俱乐部的总经理有不同的看法。“规则对所有俱乐部和球员都是公平的。合同到期之后,如果球员打出了足够的水平和身价,俱乐部自然会给出和他能力相符的薪水竭力让他留下,如果俱乐部给出的薪水和他的能力不相符,也会有其他俱乐部愿意为他支付培养费。”
但以球员经纪人的观点,对于俱乐部自主培养的球员,在转会时向其他俱乐部收取培养费是合理的,但对于此前通过转会加盟的球员,合同到期之后还要收取培养费,这让他有些不能理解。“一个球员在青年队的时候可以说培养,进入职业联盟之后就不存在培养这个说法了,这在NBA也没有。”
如果单纯的和NBA横向对比,CBA对于球员自由转会的规则限制确实增加了门槛,特别是像曾令旭、李根、张兆旭这样原本处于体制外的“自由球员”。在寻找新东家的过程中,俱乐部会将“培养费”纳入招募球员的预算,这势必会减少俱乐部给球员开出的合同金额。
在谈到“培养球员”的概念时,一位俱乐部的总经理解释说:“CBA球员转会到新的俱乐部,大多都能拿到比之前更高的薪水,获得更多的出场时间和展示平台。俱乐部提供了更好的机会,发着更高的工资,提供衣食住行,也帮助球员提高了自己的身价,这难道不是培养吗?”
可站在球员的角度,经纪人对此有不同的看法:“球员的薪水也不是白领的,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为俱乐部创造了更高的价值,获得了更好的成绩,球队只有拿到更好的成绩时票房和赞助商等收入才会增加,这一点是相辅相成的。”
其实,在任何一个职业联盟当中,俱乐部投资人和球员的利益都是相互冲突的,想找到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是很难做到的。即便是NBA,也曾出现劳资谈判导致联盟停摆的情况。
一位球队的总经理表示,我们不能拿现阶段的CBA和NBA进行单纯的横向对比。“NBA是一个盈利的联盟,无论是联盟、球队还是球员,大家只是商讨赚的钱怎么分,但我们的CBA不一样,几乎所有球队都是赔钱的状态,如果再不制定合理的规则来保持联赛的良性发展,那投资人的利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
此前,CBA一直有着“外来的和尚好念经”这个说法。意思是说,球队自己培养的球员在体制内无法自由转会,所以涨薪非常困难,而从其他球队转会过来的球员往往拿着很高的薪水,这也让很多低薪高能的球员有所不满。
“其实我们CBA中大多数球员拿到薪水都是符合他们身价的,之所以他们觉得自己拿的薪水低,是因为他们和很多身价暴涨的自由球员相对比。”一位球队的总经理解释说:“可这些通过转会拿到高薪的球员是在相对封闭的球员市场下依靠自由身份的稀少拿到的大合同,高额合同中有很多市场环境特殊情况下的溢价,并不是他们真实身价的体现。”
“物以稀为贵”用来形容CBA的自由球员恐怕再合适不过了。
该怎样衡量一个球员的身价是否合理呢?这位总经理表示:“很简单,外援市场是完全开放的,如果一个国内球员的年薪是500万,我们拿他和一个年薪500万的外援比,他能不能打得过这个外援?”
除了怎样合理的限制球员薪水,CBA公司在新规则的考量上更重要一点是鼓励俱乐部和地方体育局进行人才培养。
和NBA大部分人才来自于NCAA不同,CBA的人才培养大多来自俱乐部的青年队、地方体育局和专业体校。这也是CBA公司要保证俱乐部在新规则中对自主培养的人才拥有优先续约权的原因。
在最近几年的CBA市场中,一些土豪俱乐部希望用砸钱买球员的方式迅速提升俱乐部的实力,这让一些大力发展青训的俱乐部和地方体育局非常不满。
一位负责青少年球员培养的业内人士表示:“一个优秀的年轻球员从开始培养到成材,平均成本至少要花掉20万,如果单纯用砸高薪就能解决一切问题,那以后还有哪个俱乐部愿意去培养年轻球员?”
年轻人才的培养是中国篮球的实力提升的基础,也是CBA职业化改革中的重要一环,姚明很清楚这一点。
当然,对于这次推出的新规则,CBA公司不会一刀切,随着时间的推移,规则仍然会继续完善,未来还会逐渐制定工资帽。
按照计划,CBA公司将在2018-19赛季推出《标准合同》(测试版);在2019-20赛季完成第一次修订,推出《标准合同》试行版;在2020-21赛季完成第二次修订,推出《标准合同》正式版。球员已签订的合同随着合同版本的更新自动升级。
CBA的职业化是个大进程,既要符合市场规律,又要考虑到实际的国情,改制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怎样制定出最合理的制度,稳步的推进CBA发展,不止是姚明一个人的事,也是我们每一个中国篮球人需要关心和思考的。
(贾磊)